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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一般纳税人能适用暂停预缴增值税政策吗?

点击:705       添加时间:2022-08-29       来源:河南税务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制发《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以下简称《公告》),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公告》提到“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我是建筑业的一般纳税人,能适用暂停预缴增值税政策吗?
  不可以。《公告》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主体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对应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因此,如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现行规定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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