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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布“绿证核发交易制度”,新能源产业迎来六重利好

点击:684       添加时间:2023-08-08       来源:东方财富网

8月3日晚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通知要求,对全国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对除存量水电(2023年1月1日前投产)外的光伏、风电、新投产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核发可交易绿证。通知指出,研究推进绿证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的衔接协调,更好发挥制度合力。同时,推动绿证国际互认,积极推进国际组织的绿色消费、碳减排体系与国内绿证衔接。加强绿证核发、计量、交易等国际标准研究制定。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核发绿证,1个绿证单位对应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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