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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会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

点击:745        添加时间:2020-04-30        来源: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       
Q:

哪些情形会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


A: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参考法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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