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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用好集体福利,是最好的节税方式!

点击:578        添加时间:2019-12-02        来源:网络       

案列一

青岛微克公司每月给每名职工发放午餐补助600元,属于福利费,但是由于属于个人性福利,需要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改变

从明年开始,公司食堂免费供应午餐,不再发放午餐补助,这样的福利属于集体性福利,免征个人所得税。


案列二

青岛微克公司每月给每名职工发放房租补助600元,属于福利费,但是由于属于个人性福利,需要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改变:

从明年开始,公司统一租房,安排职工集体宿舍,不再向每个职工发放房租补助,这样的福利属于集体性福利,免征个人所得税。

案例三

青岛微克公司每月给每名职工发放交通补助600元,属于福利费,但是由于属于个人性福利,需要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改变:

从明年开始,公司统一安排职工乘坐班车上班,不再向每个职工发放交通补助,这样的福利属于集体性福利,免征个人所得税。


案例四

青岛微克公司每年中秋节给每名职工发放月饼600元,属于福利费,但是由于属于个人性福利,需要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改变:

从明年中秋节开始,公司统一安排职工在食堂品尝月饼,不再向每个职工发放月饼,这样的福利属于集体性福利,免征个人所得税。


案例五

青岛微克公司每月给每名职工发放体检补助600元,属于福利费,但是由于属于个人性福利,需要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改变:

从明年开始,公司统一安排职工定期体检,不再向每个职工发放体检补助,这样的福利属于集体性福利,免征个人所得税。

案例六

青岛微克公司每月给每名职工发放零食补贴600元,属于福利费,但是由于属于个人性福利,需要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改变:

从明年开始,公司统一购买水果、点心等放在休息厅当做下午茶供员工品尝,不再向每个职工发放零食补助,这样的福利属于集体性福利,免征个人所得税。


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于发放给个人的福利,不属于文件中规定免税范围的,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2012年4月11日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就所得税相关政策中答复,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3、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2018年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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