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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背景下建设工程案件的思考维度》学术研讨会在郑召开

点击:992        添加时间:2020-10-22        来源:河南省建筑业协会       

    2020年10月18日,由河南省建筑业协会、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民法典背景下建设工程案件的思考维度》学术研讨会在郑州召开。河南省建筑业协会会长王国清、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中国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副会长崔武学等出席会议。来自全省建筑业企业的参会代表300余人参加会议。


    据悉,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新中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预示着中国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即将翻开属于“民法典”的崭新一页。在建设工程领域,诸多新增或者修订的条款不仅改变了原有的立法与司法解释规定,较以往的司法审判实践不尽相同。本次学术研讨会正是基于以上背景召开。

河南省建筑业协会会长王国清、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分别致辞。


河南省建筑业协会会长  王国清

    王会长指出,该《民法典》根据建设行业的实际情况与发展动向,对建设工程合同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了增补与修订,其突出特点是强化建筑业绿色发展趋势,推动企业加强合同管理,重申发包、承包、分包相关规定,以侵权责任规定倒逼施工质量提升。他希望建筑业企业要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强化行业的社会服务意识与能力,在切实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  朱树英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先生在致辞后,以《<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及其最重要的四个操作问题的准确把控》为题,以亲历的《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起草历程开篇,对其内容精要和操作实务进行精彩演讲。


中国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副会长  崔武学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理论研究会博士  李  明

    中国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副会长崔武学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理论研究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裁判规则》类案类判丛书主编李明博士就《建筑法》修订及与其衔接的相关法律问题、《民法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建设工程司法解释》先后进行《建筑法》修订的沿革、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管理、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工程价款优先权、实际施工人等方面精彩发言。


上海市建纬(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栗 魁

    上海市建纬(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栗魁先生的演讲的主题为《工程总承包合同限价破解的实证辨析》,以类案为依托,在《民法典》视野下,详细解读了“限价破解”的具体法律问题。

本次学术研讨会注重思路的拓展以及思维的碰撞,全场座无虚席,会后反应热烈,是一场干货满满的学术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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