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居民两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后,居民是否不再需要去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了?
答:城乡居民两险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后,税务部门主要是负责费款征收,而参保登记、待遇支付仍然由人社、医保部门负责。因此,未参保的居民在缴费前还是需要先到人社、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二、城乡居民缴费成功后如何开具缴费证明?
答:完成缴费后,可通过多种渠道打印缴费证明。以电子税务局为例,缴费人可以进入【我要查询】点击【开具社保缴费证明】,选择费款所属期(如查询2019年预缴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应选择“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查询出结果后,点击【缴费证明申请】,信息系统将立即制作缴费证明,制作成功后就可以下载打印。
三、参加职工医保的居民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医保退费?
答:在同一年度,可能会有参保人实现就业,这样就会出现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重复缴费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办理城乡居民医保退费,但前提条件是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还没有开始。比如参保人在2020年9月已经完成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在当年10月入职某企业,那么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可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税务部门申请退费。如果是在2021年1月入职就业,由于已经进入了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就不能退费了。
四、有些老年人、残疾人不会上网、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缴费,税务部门能够提供什么服务保障措施?
答:为了保障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社保缴费顺畅便捷,税务部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在设计各类线上申报缴费系统时,都会具备代办功能,老年人、残疾人可以请亲属、友人代为网上办理。二是办税服务厅会提供人工现金收付通道,老年人、残疾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明和现金现场缴费。三是如果不熟悉缴费流程,可以随时向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咨询,大厅人员会对老年人、残疾人优先提供引导服务。
五、高校学生毕业后如何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答:大学生在校期间一般由学校统一办理城乡居民医保事项。毕业后,应根据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工作地点、工作单位性质及时进行调整。如果毕业后进入企事业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应先到经办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医保注销登记。如果毕业后未及时就业的,仍需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应根据毕业后户籍所在地情况及时变更参保缴费地点,避免因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同,影响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