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PPP项目包含了多个子项目,立项时可以按照子项目分别立项吗?
专家解析:PPP模式是一种项目运作方式,并非指一类项目。对于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功能相对独立的子项目“捆绑”统一采用PPP模式运作,现行规定中并未对此类项目必须按“整体”进行立项的要求,事实上也并不需要。但每个子项目都需要按规定完成可行性研究论证,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而且出于对社会资本完成项目应具备的能力要求考虑,这种捆绑打包的子项目应属于同一类型,或对社会资本具有相同的能力要求。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的要求,不得为了规避政府付费项目的入库条件限制,将“项目内容无实质关联”的项目打包捆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