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21日发布《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推动居民小区内的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推动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在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政策措施;加快乡县、高速公路和居住区等场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用户广泛参与智能有序充电和车网互动,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与电网互动应用试点示范工作;持续推动换电基础设施相关标准制定,增强兼容性、通用性;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积极开展公共领域车辆换电模式试点,支持城市公交场站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和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加快推进换电站建设。同时,着力提升农村电网承载能力,合理提高乡村电网改造升级的投入力度,确保供电可靠性指标稳步提升;进一步加快配电网增容提质,提高乡村入户电压稳定性,确保农村地区电动汽车安全平稳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