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投标文件必须由授权代表亲自送达现场吗?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亲自现场送达投标文件合法吗?
回答:不合法。首先,招标人不应随意扩大拒绝接收投标文件的情形;其次,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是投标人的权利,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开标会。因此,投标人只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投标依然有效。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六条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招标人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存档备查。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第四十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