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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为多少?

点击:590        添加时间:2024-04-23        来源:       

  问题:我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为多少?

  回答: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比例为20%,灵活就业人员不缴纳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自主选择申报适当的缴费工资基数。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 〔2023〕119号)规定,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全省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以5965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下限为3579元(60%)缴费基数上限为17895元(300%)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参保之月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选择按月、季、半年或年的缴纳方式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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